会员书架
首页 > 狼狗老公太无理 > 第两百八十六章 他要第一时刻见到她

第两百八十六章 他要第一时刻见到她(第1/2页)

目录 加书签
    ♂♂♂看♂书↙手机用户输入:♂М♂.♂♂♂kan♂shu.♂СОⅢ

    怎么先生让他下去之后,两个人反而打起来了呢。

    “呸!”被扶起来的林抚宇吐了一口含在嘴里的鲜血,将抓住自己的人推开,“下去!”

    “先生…”

    “我让你们下去!没听见吗?你们是林家的主人还是我是林家的主人!”

    众人只好退下。

    “呵呵。”对面的司宇看着他这模样,突然觉得好笑,明明是他强行把林静带走,明明是他拆散了自己和林静,明明是他害死了林静,可是他居然还是一副受害者的模样?

    “林抚宇,你可真恶心。”

    “恶心?谁?我吗?”林抚宇笑得没心没肺,“好,真好,林静也这么说过我,你们果真配。”

    可是这是他想的吗?

    原本就该是他的东西,却不安分,非要逃走,这难道是他的错?他千里迢迢的去找她,哀求她跟自己回去,可是她却不肯,难道还要他继续匍匐在她脚下祈求吗?

    数十年的细心呵护,比不过几个月的无意相遇,这公平吗?

    成全他们?

    呵,那谁来成全他呢?

    “照顾了她三个月,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伟大?”他道,“短短三个月的相处,你不会就以为她就变成你的了吧?没错,或许你会说后来的二十几年你都在找她,可这有什么用吗?这对她有什么影响吗?”

    “司宇,别再自我洗脑你们的爱情有多让人感动,我这个阻碍你们相爱的人有多么可恶了,这只能让人觉得恶心。”

    “你最应该记得的是你当时没有看好她,这才让我带回了她,你给了她希望,但最终却让她失望。”林抚宇摇了摇头,“没错,她是不喜欢我所以才会在我们即将结婚的时候逃走了,但那只是一时淘气,她自己也说过,如果她没有遇到你的话,她不过也就是在外面溜达溜达,很快就会回来,毕竟她一个自小就被领养到林家的孤儿,无父无母,能到哪里去呢?”

    他的语气中似乎有些可惜,“不过没关系,虽然过程不太美好,但最后的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,她最终还是回到了我的身边。”

    他的话一句接着一句,句句都戳在司宇的心窝上。

    明明是他脸上的血污更甚,明明是他受伤更加严重,但他看起来精神更好,反而是司宇更加摇摇欲坠。

    眼前这一幕,他等得太久太久了。

    林静死后,他无数次想要到这个男人面前去告诉他,是你,是你杀死了我爱的人,他从第一面见到他的时候就已经对他恨之入骨了,随着时间慢慢流逝,更多的恨一点点累积,已经到了快要让他整个爆炸的程度。

    没想到他还没去找司宇,司宇倒先来找他了。

    “对了,既然你这么千里迢迢的来了,应该也已经做过调查了,我跟林静有一个女儿,你知道吗?”

    司宇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突然提起这个。

    “你不好奇这个女儿长什么样子吗?”林抚宇道,“是像我,还是像林静,又或者…像你。”

    这话,是什么意思?

    司宇整个人都在颤抖。

    在那短短的三个月中,起初他跟林静的确清清白白,可随着认识的深入,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也越来越暧昧。

    直到那个下午,王管家离开了,天空中骤然下起大雨,一阵接着一阵的雷声轰隆而至,直到晚上都不曾停歇。

    “司宇,你睡了吗?”

    怯怯的声音敲开了他的房门,也使得两个人的距离近得不能再近。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说,林双陌她…她…”

    她居然是他的女儿!

    “或许是吧。”

    司宇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离开林宅的,他鼻青脸肿,嘴角还流着一丝血,走出林宅时候的身影摇摇晃晃,好像在下一秒便会直接倒下。

    他订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回茂城,登机之前,他想到打电话给林双陌,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林双陌的号码,于是打给了蔡远琳。

    “您是说,林小姐吗?”

    按照司宇的吩咐,在他不在的这些天内,蔡远琳带着林双陌去了不少有趣的地方,两人意外的很谈得来。

    “好的,我明白了,请您放心。”

    司宇给蔡远琳打电话的时候,她正带着林双陌在本市一个著名的博物馆,原先这旁边还有个近两年才刚刚开办的展览,在网络上小有名气,被称为来到本市必须打卡的十个地方之一,林双陌是年轻女孩子,她一开始还想着是不是应该带她到那儿去,毕竟跟这些不知道在土里埋了多少年的老古董比起来,年轻女孩子应该更喜欢那些漂漂亮亮的拍照胜地才是。

    不过当她看到林双

    陌并没有像大多数游客一样走马观花看了就走,而是认认真真的俯身在每一样物品面前看说明的时候,她知道自己没有带错地方。

    司总也很喜欢这些充满历史感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蔡助,怎么了,是公司有事吗?”见蔡远琳迟迟没有进来,林双陌走了出来,她担心蔡远琳会因为怕影响到她而刻意隐瞒。

  

加入书签

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》》

目录 加书签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