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书架
首页 > 攻略反派后,黑莲花掉马甲了 > 第18章 让她有罪恶感

第18章 让她有罪恶感(第1/2页)

目录 加书签
    “小叔这话的意思,我的命是命,阿月的命如同草芥一般无足轻重,是吗?”孟锦奕咬牙切齿,面色难看极了。

    “她是为了救我才落得这样下场,我只是把命还给她,有何不可?”

    孟小叔眸光微闪,又听见他无所谓地笑了笑,“若不这么做,我如何能活得下去?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孟小叔气得又想揍他,最终还是忍着没动手。

    “我有个法子,或许能保她一命,只是灵根恐怕会受损,一辈子不能修炼……”

    听到“能保她一命”时,孟锦奕眼中闪过丝丝亮光。

    然而后面那一句,让他的心沉入了谷底。

    “一辈子不能修炼?”

    孟锦奕面露错愕之色,瞪大的双眼死死盯着孟小叔,发现他并未在开玩笑。

    “在强者为尊的启云大陆,不能修炼的皆是废柴,会一辈子遭人耻笑,抬不起头!”

    “小叔,你知不知道阿月天赋很好?年仅十八,便已是灵王境界,千年难遇啊!若不能修炼,这和杀了她有什么区别?”

    孟小叔亦觉得可惜了。

    他心里有一丝后悔,倘若不是之前陷入幻境才来晚一步,孟家说不定会多一位天之娇女。

    拥有如此天赋的女子,一般气运极佳,她待在孟锦奕身旁,日后定能好好辅佐他。

    他的思绪很快回笼,瞥了眼脸色煞白如尸的虞姝月,声音淡淡地开口:“她的时间不多了,你最好尽快考虑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孟锦奕心中甚是烦乱。

    他本想出秘境,前往第一宗门的灵鹤宗,求他们救阿月。

    如今一想,他没长辈相陪,若得知他求使用换命之术,恐怕会连宗主的面都见不到。

    孟锦奕再次怨自己无能。

    见他犹豫不决,快装不下去的虞姝月扯上他的衣袖,“我,我愿意的……”

    不能修炼正好,她也不用装每天刻苦修炼的样子。

    且现在还不是该死的时候,孟锦奕对她的好感度才80分。

    她有点贪,想拿100分。

    看到她眼中想活着的欲望,孟锦奕顿时觉得喉咙哽咽,心一阵作痛,泪水从通红的眼眶落下。

    虞姝月:“……”

    大哥,你别哭呀!

    这让她很有罪恶感……

    “好!”孟锦奕深呼了口气,双膝跪下,颤抖的语气恳求道:“求小叔救救阿月!”

    只要阿月活着,她不能修炼又如何?

    有他这个世子在身边,谁敢嘲笑欺负她,哪怕拼了这条命,也要让对方入地狱!

    孟锦奕眼神坚毅,如今心中只有一个念头。

    变强!

    强大到令人畏惧!

    只有这样,他才能在弱肉强食的世界,护住阿月!

    虞姝月已经陷入昏迷,神魂悄无声息地飘出来,亲眼瞧见孟小叔给她喂了一粒灵丹。

    那是……续命丹!

    这种灵丹倒是难得,还是五品阶,用在大限将至的人身上,至少可增加二十年寿命。

    代价是灵根受损。

    修为强大或许是降境界,可虞姝月只有灵王,便如孟小叔所说,再也不能修炼了。

    不多时,虞姝月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好转,神魂连忙钻进去。

    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,她缓缓睁开双眸,似有几分惊讶和好奇,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太好了!阿月,往后你不可再这般傻了,我不值得的。”孟锦奕猛地将她揽入怀中。

    虞姝月错愕,连忙用手把人推开,“你,你先放开我!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孟锦奕像是才反应过来,眉头微皱道:“阿月,可是还有哪里不舒服?”

    瞧他这一副担忧的模样,孟小叔看不下去,“差不多行了,你当五品灵丹这么没用?”

    孟锦奕仿佛没听见一般,理都没理他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虞姝月。

    见状,她无奈开口:“这位前辈说得对,我已经无碍了。”

    见她不似撒谎,惨白的脸色亦逐渐红润起来,孟锦奕稍稍松了口气,“那便好……”

    这里无事,两家长辈开始商议魔兽与仙草该如何分。

    赤焰灵虎两家各一只,仙草是谢家兄妹率先发现,孟锦奕也出了力,结果是三七分。

    谢家七,孟锦奕三。

    而虞姝月或许与修炼再无缘,但还是得到补偿。

    黑蛟龙给了她。

    虞姝月心中还算满意,毕竟她也帮了不少忙。

    就在他们愉快的决定时,身后传来一道嚣张声音。

    “我也得有一份!”

    众人面色微变,扭头望去。

    听到熟悉的嗓音,虞姝月愣了愣,清澈眼眸瞥向不知何时现身的阿痕和护卫们。

    虞姝月:“……”

    秘境真小,这都能遇上!

    两家人皆被激怒,谢长老连连冷笑道:“想抢我谢家仙草,得问老夫手里这把剑同不同意!”

    “哟呵!小老头,你还挺嚣张啊!”阿痕语气不屑。

 

加入书签

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》》

目录 加书签
返回顶部